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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標題:視聽器材借用方式
刊登日:2019/6/20

內容



答:1.正常上課時間:於當日上課前十至十五分鐘至器材借用室登記借用,並於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
2.非上課時間借用:上網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ndmctsgh.edu.tw/fdownload/getfile.asp?fno=110&fenable=1&id={E2B2DDE0-2768-40AE-9C02-E39DA58F2749})→單位主管蓋章→檢附核定公文影本及申請單申請→清點借用器材→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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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