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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標題:不同學分互抵後之處理方式?
刊登日:2019/6/20

內容



答:(一)以多抵少者,抵免後以少學分登記。
(二)以少抵多者,抵免部份學分後無法補修另一部分者,不得辦理;抵免部份學分後可補修另一部分者,得予辦理,但抵免後應補修由所屬系(所)指定之科目,以補足不足部分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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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