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重申前令,校內全面禁用中國大陸品牌手機、資訊設備(例如:小米、中興、OPPO、華為、VIVO、美圖、金立、天瓏及聯想等)
刊登日:2022/7/22內容
一、奉107年5月14日國通資安字第1070001071號令,資通安全通報:「鑒於中國大陸品牌手機具潛藏性資安疑慮,請各單位管制禁用該類品牌手機」辦理。
二、請各位同學配合全面禁用中國大陸品牌(例如:小米、中興、OPPO、華為、VIVO、美圖、金立、天瓏及聯想等)資通訊設備,並宣導同學校內禁止使用大陸品牌手機。
三、經查獲使用大陸品牌手機、資訊設備,將依規定記過乙次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