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國防醫學院教學助理(TA)制度設置要點修正案
刊登日:2024/2/6內容
致 各位師長大家好
本學院教師發展中心通過112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會議,核准公告教學助理(TA)制度設置要點修正案
修正事項為:
1. 新增教學助理之「時數訂定及申報規範」條文。
2. 考量避免雇主教師重複納保及累加自付額狀況,改由學校統一勞保證號納保,另外避免勞保自付額分攤比例計算問題,已具勞保身分之計畫型助理不得兼任勞僱型教學助理。
相關詳細說明事項如附件,請各教學單位轉知所屬知悉
本設置要點業務聯絡窗口為:教師發展中心蕭子翔專員18353,apollohelios1206@mail.ndmctsgh.edu.tw
承辦人
蕭子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