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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升等相關

標題:國防醫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要點(107/06/15校務會議通過)
刊登日:2018/9/21

內容



  • 經校務會議審查通過,奉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 所增第18條經校務會議審查通過,奉校長核定後1年後實施。
  • 第18條,各等級教師資格審查均須於前1年內參與教師發展中心課程時數至少8小時。
  • 詳細條款內容,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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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要點(pdf檔) 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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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