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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學部招生] 公告本學院110學年度大學部甄選入學「第二階段考試」應試須知及考生名冊
刊登日:2021/4/13

內容



一、報考「學校推薦」之考生,經倍率篩選通過者,須至本學院參加「面試(含口試)」,請參見附檔「應試須知(學校推薦面試)」;如有「欲放棄面試,只參加個人申請口試」者,請先行至各學系面試報到處聲明放棄,並配合「個人申請口試」報到時間,於110年4月17日0850時前至本學院3樓大廳外側完成「個人申請口試」報到。 

二、考生如「學校推薦」之倍率篩選不合格(即被刷掉),且有同時報考「國防培育班」、「個人申請」者,仍須至本學院參加「口試」,口試合格即取得「國防培育班」及「個人申請」分發資格,請參見附檔「應試須知(個人申請口試)」。 

三、請考生詳閱應試須知,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以維個人應試權益;考生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到即可,毋須提早報到。 

四、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請全體考生及陪考人員配合事項如下:

1.因應防疫措施,應試當日(110417日)全體考生及陪考人員應全程配戴口罩,並請配合本學院實施體溫量測

2.請考生於110年4月15日(四)前填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我健康關懷聲明表(https://reurl.cc/g81QMp),填寫完成表單將自動發信至填寫之電子信箱,應試當日(110年4月17日)進入本學院時請先行將電子信箱開啟,並主動出示表單填寫完畢之回信,由工作人員確認無傳染疑慮,並量測額溫<37.5℃後,始得進入校園。 

3.應試前14日內,有三級流行疫區旅遊史者,或屬「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檢測通報採檢個案」者,最遲應於110415日(四1700時前,向軍事學校正期班招生委員會(02-85099692)及本學院甄選入學委員會(02-287926692)申請外出應試,並由考生自行通報地方衛政機關,且須自費搭乘防疫車輛至本學院,本學院將另行安排試場進行面試及口試。

4.配合國防部防疫政策,謝絕陪考人員入校(含戶外及主體大樓),並請陪考人員勿於本學院大門口逗留,以免影響交通安全。 

五、如有相關疑問,歡迎向各學系或教務處洽詢(招生專線:02-8792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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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須知(學校推薦面試)_1100412 6541
應試須知(個人申請口試)_1100412 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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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