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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本學院113學年度大學部甄選入學「第二階段考試」應試須知及考生名冊
刊登日:2024/4/16

內容



所有考生均需攜帶准考證應試,准考證可至正期班報名系統下載列印

一、報考「學校推薦」之考生,經倍率篩選通過者,須至本學院參加「面試(含口試)」,請參見附檔「應試須知(學校推薦面試)」;如有「欲放棄面試,只參加個人申請口試」者,請先行至各學系面試報到處聲明放棄,並配合「個人申請口試」報到時間,113年4月20日(六)0800時前至本學院3樓大廳外側完成「個人申請口試」報到。 

二、考生如「學校推薦」之倍率篩選不合格(即被刷掉),且有同時報考「國防培育班」、「個人申請」者,仍須至本學院參加「口試」,口試合格即取得「國防培育班」及「個人申請」分發資格,請參見附檔「應試須知(個人申請口試)」。 

三、請考生詳閱應試須知,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以維個人應試權益;考生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到即可,毋須提早報到,學校推薦通過倍率篩選合格者,請依照學校推薦各學系的考場時間報到應試,毋須再到個人申請口試考場,面試會同時並口試。

四、本校區因施工工程,本次不開放停車,自行駕車者於大門口出示准考證後可於本校南迴大廳前讓考生下車後再至校外停放車輛,附近停車場詳如應試須知。

五、如有相關疑問,歡迎向各學系或教務處洽詢(招生專線:02-87926692)。



承辦人

張翔

連絡電話

02-8792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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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