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一般考生-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經國防部立案之軍事校院
畢業,取得碩士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取得碩士學位(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2.理 工 組-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理、工學院(非生命科學相關系所)畢業或
經國防部立案之軍事校院理、工學院(非生命科學相關系所)畢業,取得
碩士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理、工學院(非生命科學相
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學生可於報考前聯繫有意招收理工組之老師,學生經甄試入學合格即可正
式成為該老師之指導學生,老師並將提供學生獎助金。
組 別:一般考生於報到後依志趣分組。
考試科目:書面審查及口試。
錄取標準:
1.書面審查-含學位證明影本、歷年成績單正本、個人自傳、攻讀博士學位之進修計
畫、碩士論文或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或碩士論文初稿、已發表之著作、
推薦函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佔考試總成績40%。
2.口 試-含一般口試及專業口試,佔考試總成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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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9-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