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醫學院資訊圖書中心
實習生借閱服務說明
壹、圖書
一、借閱對象:
1.校外實習生當前任期為2個月以上,得以辦理借書證。
2.校外實習生當前任期少於2個月,可至教學室借取臨時圖書證。
二、借閱規則:
1.借書數量:圖書5冊。
2.借閱期限:圖書限借30天,但所借圖書超過二人預約時,借期縮短為
15天。
3.參考工具書、期刊及視聽資料,均限於館內閱覽,概不外借。
三、預約:
欲借圖書如已借出,可向出納臺或自讀者線上公用目錄辦理預約。圖書
回館時以系統電子郵件通知,圖書保留7日。
四、續借:
所借圖書到期且無人預約,應於到期日前5日辦理續借手續,至多續借2
次。逾期圖書不得續借。
五、還書:
1.所借書刊應於借閱期限內歸還。
2.圖書遇本館有特殊需要時,無論到期與否,必須即刻歸還。
3.實習人員離院前,必須將所有借書歸還。
六、逾期:
1.凡借閱圖書資料逾期未還者,處理如下:
(1)逾期30天內由本館通知借閱者於限期內歸還;超過30天送請單位
主管督促歸還。
(2)逾期日數以到期日之次日起算,每逾期一日每冊罰款五元,採累
計制,每冊罰款上限為新台幣1000元,逾期罰款需於30天內繳交
,超過30天送請單位主管督促歸還,超過60天簽請議處。
2.凡有逾期書刊未還者,暫停其借閱權。
七、遺失、破壞書刊處理:
1.借閱書刊如有遺失或圈、點、批、畫等破壞情事,借閱者須賠償原
書。如原版書購得困難時,得按原書性質及時價相近者賠償,賠償
責任未了前,暫停其借閱權。賠償圖書需於通知圖書館之次日起六
十天內完成,否則視為不履行賠償責任,未於期限內履行賠償責任
者,簽請議處。
2.成套圖書,若遺失其中一冊無法單獨購買時,先賠償新版整套之後,
本館再將舊套餘冊退
還借用人。
3.如有偷竊或撕取書刊者,一經發覺,按『偷竊公物』簽請議處。
八、圖書推薦方式:
歡迎所有外校實習生推薦圖書,推薦方式如下:
1. 請至圖書館「圖書推薦系統」<https://m7.ndmctsgh.edu.tw/weblink/>,登入個人帳號,即可進行推薦圖書。
2. 請至圖書館網站下載「新書推薦表」https://wwwndmc.ndmctsgh.edu.tw/unit/100036/303 填寫推薦圖書,填寫完成可mail或親自送至圖書館。
3. 所有實習生至圖書館辦理電子資源使用帳號時,本館將提供書面「新書推薦表」。
貳、電子資源使用
一、使用對象:
所有外校實習生均由本館統一建立電子資源使用帳號,此帳號提供24小時
不限地點使用。
二、使用規則:
1.本館所訂購之資料庫限於學術研究或教學目的使用,使用者應遵守著作
權法相關規定,嚴禁商業行為或連續、大量、有系統地下載檔案。倘若
涉及違反智慧財產權,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2.凡持有本院電子資源使用帳號者,應對其帳號負有完全保管之責,不
得轉借他人,若違規使用,得暫停或取消其帳號使用,實習生於本院
實習期間享有使用圖書館電子資源之權利,並於實習期滿後失去帳號
效用。
3.本使用說明經「資訊圖書中心館務會議」審核通過。